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4989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4989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2〕1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函〔202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交安发〔2022〕8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8.19”白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固化提升春耕秋收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聚焦重点企业和农业大户、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五个重点”,强化分析研判、全域排查、路面管控、服务保障、警示曝光 “五项措施”,打好风险防控主动战、源头隐患歼灭战、违法整治攻坚战、集中出行保卫战、宣传提示阵地战“五场战役”,确保实现“两个明显下降、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交通安全事件、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全力维护秋收期间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洮南市保秋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赵国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徐铭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立峰  市交通局局长
      赵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市公安局政委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卫健局、市督查指挥中心、市人保财险公司和各乡(镇)政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交通局、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企业和用工大户。农村地区厂区工地、农场果园、养殖场、种植大户等劳务用工单位和农业大户。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农村地区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三轮车、拖拉机。农村地区经常外出打工人员,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秋收集中出行路段、进山采摘重点路段、旅游线路及景区和农家乐周边路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季节性高风险路段,已排查出的农村突出隐患路口路段。
  (四)重点时段。国庆等节假日时段、8至9时和17至19时亡人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一早一晚”(5至7时、17至20时)秋收集中时段,农村红白喜事、赶集、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时段。
  (五)重点违法。酒驾醉驾、货车超载、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四、工作原则
  (一)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落实市级领导包保乡镇(与乡村振兴包保相同)、乡(镇)领导包保村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工作机制;各乡镇围绕秋季交通安全,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各乡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应急、农机管理等部门精干力量为成员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工作专班要不间断开展拉网式联查,确保辖区内行驶车辆不漏检;要经常性组织巡回式核查,确保本辖区内各劝导站的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
  (二)坚持交通劝导站的排查劝导与执法人员执勤执法管控相结合。各乡(镇)政府要结合辖区内行政村道路情况,每个行政村至少挑选出1个主要路口设置劝导站,路况复杂的要分别设置,做到科学设置、详细排查、有效劝导;劝导站要安排精干力量,配备1名组长,5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制,确保每个班次有2名人员在岗;要在明显位置摆放警示牌,严格执行“询问、检查、登记”制度,全面做好本村及过往车辆排查及车载人员普查,确保交通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
  (三)坚持公路驻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根据我市公路干线实际,在公路主干线重要路口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分段设置流动巡逻组,安排流动执法车辆开展常态巡查;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打好风险防控“主动战”。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秋收期间影响交通安全的风险要素开展一次综合分析研判,抓住重点、摸清底数、精准施策。
  1.精准摸排务农出行交通要素。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摸排有集中用工需求的农场果园主、养殖场主、种植大户,掌握用工需求;摸排秋收期间经常外出打工人员,掌握务工意向。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掌握农村面包车、非营运和个体承包大中型客车、轻中型货车、三四轮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有潜在违法风险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要排查秋收期间农民下地务农、外出打工集中出行路段以及存在道路风险的农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各部门要将摸排情况及时互相通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精准研判务农出行交通风险。农业农村部门要研判务农集中出行特征,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社情民风等分析农村地区出行特征,重点研判采收瓜果、大田收割等用工需求和出行方式,以及农村地区婚丧嫁娶等风俗习惯出行期间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公安交警部门要研判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违法特点,结合本地近三年秋收期间交通事故数据全面开展时空、成因、车型、交通方式等分析,重点分析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研判事故和违法多发时段、路段,以数据引领勤务部署,优化勤务模式。(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全域排查,打好源头隐患“歼灭战”。结合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聚焦农村地区“人、车、路、企”交通安全突出风险,最大限度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强力推进农村公路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农村突出隐患路口路段,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隐患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以桥梁、公铁涵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农村公路、城乡结合部道路和校车通行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全面摸排现状、科学统筹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在国省县乡及农村公路按要求设置视频监控设备,信号灯、爆闪警示灯、减速带和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对排查出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整改工作完成之前,要增设临时交通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增加巡逻频次,强化安全管控;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评估,综合评判治理效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力推动修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动属地政府在田间地头特别是国省干线两侧修建恢复农用机械专用通行道路(机耕路),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机械作业期间通行国省公路问题。(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强力开展拖拉机无牌无证隐患治理。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拖拉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大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对辖区拖拉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仓见底、分类治理,用好“两站两员”“一村一警”力量,与用工单位、企业、农户见面,做到登记一批、规范一批、提示一批、查处一批、淘汰一批。深化 “亮尾工程”,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确保不漏一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检查,逐一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力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和驾驶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加强卧铺客车、57 座以上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实行总量控制,严管大型营运车辆营运资质交易和道路运输证审核。全面清理整治“黑校车”,加强校车服务保障,提高校车配置率。(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路面管控,打好违法整治“攻坚战”。公安交警、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将力量、装备投入到路面一线,投入到重点路段、时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8.集中开展农村公路“双违”专项治理。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务农出行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紧盯“一早一晚”重点时段,集中整治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突出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强化警力部署,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集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秋季会战的整体部署,紧盯农民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加强治超联合执法,守住固定治超站,加密流动治超点,集中力量加大对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深化“百吨王”整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推动矿山、水泥、砂石等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集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夜查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民俗节日易出现酒驾醉驾的风险,围绕国省干线公路两侧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机动队等方式,每周末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常态化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每月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以餐饮娱乐场所集中街路为重点,持续开展夜检夜查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市区路口通行安全管理,严查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1.集中强化高频巡控勤务保障。全面启动交巡警执法服务站、路警联动超限检测站和交通安全劝导站;严格执行交巡警“网格化”巡控机制,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村屯出入口、城区重要部位、校园周边等关键节点。坚持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在国省干线和农村地区,全面实行交巡警公路中队与农村派出所“捆绑式”联勤联动执法模式,每月至少组织3 次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弥补交通勤务“空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2.集中强化重点路段限速限型管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秋收集中出行的特殊路段、时段,组成联合执法组,保障务工集中出行和农业生产车辆安全通行。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在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设置临时限速标志,严格限速管控;必要时可对重型货车限时通行,采取车型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集中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精准分析研判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规律和违法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合理规划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禁行限行区域,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集中清理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管问题。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逾期未报废、未检验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坚决禁止上路行驶,隐患问题要全部清零。(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15.集中组织驻点指导和定点劝导。各乡镇要全面启动“两站两员”,组织干部深入包保村屯进行检查指导、驻点帮扶,协调解决秋收期间农民群众出行问题。要全面发挥劝导站作用,村两委成员充实劝导员力量,在早晚务农务工时段,进驻劝导站开展劝导活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具体实施)
  (四)强化服务保障,打好集中出行“保卫战”。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秋收出行供给体系。
  16.精准提供定制预约服务。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农忙时节重点时段运输服务补贴机制,建立专项补贴资金,对农忙时节农民出行运输服务给予补贴。各乡(镇)政府要组建微信群、开通电话预约热线或网上预约平台,采取政府帮扶、生产经营单位自付、个人自筹等方式为用工大户提供集中出行预约定制服务。(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17.丰富客运运输组织形式。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新开线路、延长线路、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并根据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加强客运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适配性。(责任部门:市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18.积极组建志愿服务车队。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网约车、出租车公司,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成“志愿服务车队”,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性出行需求。(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各乡(镇)政府)
  (五)强化警示曝光,打好宣传提示“阵地战”。紧盯农村集市、集中农忙、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段,开展“面对面”宣传、“心贴心”提示、“点对点”教育,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19.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大宣传”。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针对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大风险进行广泛宣传,让宣传车在村镇走起来,广播喇叭在农村响起来,标语条幅在重点部位贴起来,将交通安全送进乡镇村屯。(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0.集中开展典型案例“大警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我市农村地区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等亡人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典型案例,制作农村交通安全警示片,讲原因、讲后果、讲责任、讲防范,在县乡村三级多渠道滚动播放警示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活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群众提升守法意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1.精准开展重点时段“大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盯乡镇村屯、农场果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对务农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宣传提示教育。要发挥宣传小分队、“交通安全大篷车”机动作用,开展巡回宣讲。要结合季节因素,分阶段组织农村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开展秋季农村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公布典型案例、重点违法行为危害,提示交通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开展保秋收专项行动是做好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稳定交通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迅速掀起保秋收专项行动高潮,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坚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加强部门协作,深化实体运行。各相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多方共治合力,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利用研判会商机制,合理破解难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以“五化”方式把工作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由市督查指挥中心牵头联合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分组对源头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秋收出行服务保障、宣传提示曝光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四)严格规范执法,做好安全防护。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群众心理和社会心态,始终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要增强舆情敏感性,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要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执法人员伤亡事件。严格落实卫生防疫措施,严密防范执勤执法期间病毒传播风险。
  (五)固化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落实专人负责保秋收行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