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1-03427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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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洮政发〔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领导人员变化和职务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熙礼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局。负责全市产业新城和零碳绿城建设工作。

  市委常委、副市长金 锐 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县域突破工作、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协助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市住建局(人防办)、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原种场)、市林草局(林业总场)、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种畜场、东方红畜牧场)、市乡村振兴局、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心。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总工会。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财 分管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绩效办)、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协助代管审计局。

  联系市税务局、市社保局、国家统计局洮南调查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洮南支行、白城银保监分局洮南监管组。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徐铭宇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信访局。

  协助做好全市平安建设工作。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65052部队、31689部队。

  市政府副市长王爱娟 协助负责水利工作。

  市政府副市长刘 畅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健局(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红十字会。

  协助做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首善之城创建工作。

  协助分管市文广旅局(体育局)。

  联系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白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白城市社会精神病疗养院、白城市社会福利院。

  市政府副市长赵 云 负责军民融合工作。

  分管市市监局、市医保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手工联社、市热电公司。

  协助负责全市产业新城和零碳绿城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经济开发区、市工信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市能源局。

  联系邮政公司、农电公司、供电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吉视传媒、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烟草专卖局、铁路洮南火车站、客运站、建设银行洮南支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洮南支行、工商银行洮南支行、惠民村镇银行、吉林银行洮南支行、农业银行洮南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洮南支行、安华农业保险有限公司、安盟农业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洮南支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洮南支公司。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杜 尧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街道办)、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协助分管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团市委、市工商联。

  市政府副市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 洋 分管市交通局、市史志办、市残联。

  协助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原种场)、市林草局(林业总场)、市水利局、市畜牧局(种畜场、东方红畜牧场)、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市科协、市关工委、市档案馆、市气象局、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队。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