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2520
分  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2520 分  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洮政办函〔2022〕7号

各相关部门:

  《洮南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强我市粮食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的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政府涉粮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工作职责,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作,保障我市粮食市场管理规范有序。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杜 尧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召 集 人: 王 义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张雪松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平 市市监局副局长

        李雪松 市发改局副局长

        习洪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朱云成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新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义兼任。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通报、交流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研究、探讨、解决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沟通、交流涉及粮食质量、价格等方面的信息;

  (五)研究有关部门在各自工作分工的基础上,需要配合或联合行动的工作事项;

  (六)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其它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工作事项。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各相关部门在粮食流通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机制。

  市发改局:负责全市粮食的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

  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粮食流通进行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会同市发改局负责全市粮食的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制定、完善、落实全市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负责对粮食收购资格的备案管理;制定与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办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粮食市场供求情况与价格动态,为市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

  市市监局:负责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对粮食加工活动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加工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中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在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中,积极配合查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妥善处理和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交通局:负责保证政策用粮购销活动运输畅通。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市辖区内粮食经营者土地使用权进行管理,对各类违法占地的经营网点依法取缔。

  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