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2506
分  类: 社会事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2-02506 分  类: 社会事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办: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22年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按照省和白城市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减少因“地趴粮”而导致粮食损失,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节粮减损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以社会化服务为依托,以模式创新、资源统筹、技术指导、政策引导、宣传教育为手段,完善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地趴粮”问题根本解决,实现节粮减损、农民增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吉林“千亿斤粮”生产工程作出洮南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示范先行、渐次推进、尊重农民意愿。

  (三)工作目标。2022年2月底前,全市确定1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涉农街道确定1个示范村和20个示范户创建工作。到2022年10月底,全市“地趴粮”减少70%,其中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基本消除“地趴粮”。到2023年10月底,全市“地趴粮”再减少20%,到2024年10月底,全市基本消除“地趴粮”。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粮权不变、便利农民”的原则,鼓励洮南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粮集团”)组建“粮食银行”,覆盖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优先保障种植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比照银行储蓄的方法,通过建立储户档案,实行粮食活期和定期(通存通兑)储蓄,开展直接销售、代烘代储业务、代收代储线上销售业务,达到农户存储自愿、领取自由、存期不限,农户要粮时给粮、要钱时给钱。同时,为支持洮粮集团筹建“粮食银行”,引导农户变“存粮在家”为“存粮在库”,市财政局将对参与“粮食银行”的农户,以粮食保管费补贴的方式给予财政支持。(责任单位:洮粮集团、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规范引导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管理服务,引导和支持订单农业的发展,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依托五常地区专业大市场,鼓励福顺镇等乡镇巩固水稻订单,积极培育引进农村经纪人、主粮深加工企业和粮食专业市场,扩展农户与客商和粮食加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玉米、水稻订单农业覆盖,加快全市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进程,逐步实现主粮、特别是水稻“不落地”销售,全面提升洮粮品牌在国内粮食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储粮装置。借鉴扶余县等地做法,根据农民意愿,由各乡镇自行设计、招标采购科学储粮装置,采用钢管、木杆作骨架,铁丝网、秸秆等做围挡的自制储粮仓,内部配有斜拉设计、底部配备辅助支撑,确保装具稳定牢固。科学储粮装置由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财政和农户自筹3:1:6的比例筹措资金,经市农业、商务部门联合验收,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落实资金。选择科学储粮装置的农户必须长期发挥储粮作用,由乡(镇)政府履行监督主责,保证中央专项资金符合绩效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继续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依托全市已建成的13户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与农村经济人紧密衔接,主动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或“一卖到位”便捷服务。充分利用闲置仓储资源,发挥现有粮食收储企业点多面广、仓储设施完好、机械设备齐全、人员专业等优势,积极参与粮食产后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

  (五)示范引导带动乡村安全储粮。积极开展乡村安全储粮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重点在公路、铁路沿线,选择村“两委”工作能力强,土地流转较集中、参与“粮食银行”意愿高的村,打造示范村,选择种粮大户、能够切实采取措施主动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农户选树示范户,定期交流节粮减损经验,帮助农民算好粮食减损增收账,提高农户参与安全储粮科学储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各类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2月底前,确定全市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六)强化宣传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和现代传媒及摆摊设点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户从思想认识上克服“地趴粮”方式储存的陈旧观念和错误心理,自觉提高爱粮节粮意识,加强对粮食损失浪费行为的监督约束,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解决“地趴粮”问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涉农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洮南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政策研究、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指导推动等工作。同时,各乡镇、涉农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推动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力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压紧压实乡、村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度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形成整体推进合力。洮粮集团要抓紧制定“粮食银行”筹建方案,完成业务开展前各项准备工作。市商务局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要规范引导订单农业,培育和引进粮食深加工企业。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责。省政府已将解决“地趴粮”问题工作成效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完不成任务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市商务局要制定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考核细则,市督查、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安全储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建立定期曝光机制,设立媒体“曝光台”,对“地趴粮”整治工作滞后的乡镇公开曝光。并完善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

  附件:洮南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洮南市乡村安全储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 尧 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 义 市商务局局长

      赵文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德民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市财政局局长

      于  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吴井峰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继图 市粮食集团董事长

      张  市商务局副局长

      江春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春英 洮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立冬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峰 黑水镇政府镇长

      周春雷 安定镇政府镇长

      盛  福顺镇政府镇长

      李彦国 瓦房镇政府镇长

      李  那金镇政府镇长

      池  万宝镇政府镇长

      吴  车力乡政府乡长

      张洪斌 二龙乡政府乡长

      敖  大通乡政府乡长

      才殿武 永茂乡政府乡长

      顾殿文 野马乡政府乡长

      王作书 聚宝乡政府乡长

      李  东升乡政府乡长

      邢大明 万宝乡政府乡长

      张  蛟流河乡政府乡长

      丛桉滔 胡力吐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义、赵文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哲、江春光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