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春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洮政干任〔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李春英同志为洮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振和同志为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雪峰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局长级);
于洪军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程晓元同志为市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高宪峰同志为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超同志为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招商二局(项目服务办公室)局长(主任)。
免去:
于洪军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振和同志的永康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高龙喜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大瀛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力群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宇靖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丛海鹏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金立冬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卢萍同志的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陶琦同志的团结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苏峰同志的洮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付大川同志的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广旭同志的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邢波同志的洮南东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