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9-0936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19〕3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9-09369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19〕3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2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洮政办函〔2019〕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造林绿化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抓好造林绿化工作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理论”的重要实践。为根本解决个别地方存在的常年造林不见林、植树不见绿的问题,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现就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一步压实乡(镇)政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务必将造林绿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

  二、必须彻底杜绝一切不利于造林绿化工作的陈规陋习,坚决禁止林地间种农作物和破坏、开垦、蚕食林地等行为,确保林木正常生长,林地用途不变。

  三、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工作措施,保证数量、提升质量,确保应植尽植、应造尽造,植一棵活一棵,造一片绿一片。

  四、必须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各乡镇当年造林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督查。要改革创新对各乡镇造林绿化工作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流程、强化考核责任,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全面、客观、合理。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赋予一定权重。

  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全市造林绿化工作任务,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