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3-1455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住宅小区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13〕2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3-14554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市住宅小区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发〔2013〕20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城市住宅小区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

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洮政办发〔2013〕20号

市直各相关局、办,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创建更多安全、舒适、优雅精品住宅小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市政府决定对城市住宅小区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规划处负责监管小区内外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临街(路)建筑红线到现有街(路)路边石区间的硬化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施工,开发建设单位按硬化面积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缴纳硬化基金,专门用于硬化工程建设,不足部分由市政府出资补齐。硬化基金由市规划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市住建局的监管。住宅小区外的绿化,须执行统一规划设计,具体绿化方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硬化、绿化工作。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一)硬化部分。住宅小区内机动道路采用C20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具体施工方案及建设标准按照规划设计图纸执行。

  (二)绿化部分。住宅小区内绿化率不低于25%,要栽植有景观的多年生灌木、花、草等绿化品种,并修建凉亭、雕塑等建筑小品,有休闲广场的住宅小区要配置健身器材,休闲广场计入绿化面积,具体施工方案和标准按规划设计图纸执行,对地下车库及地下停车场地表上的绿化,种植土厚度要在70厘米以上。

  三、住宅小区内硬化、绿化完工后,市住建局规划处、建管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硬化、绿化面积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向市规划处缴纳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返还保修金。如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予退还保修金,由市住建局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硬化、绿化或维修,所需资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使用。

  四、住宅小区亮化工程要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建设,并按照不留盲点的原则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五、住宅小区大门外观设计必须经市规划审批委员会评审通过方可施工建设。

  六、住宅小区内硬化、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部竣工,并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方可申请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