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5-5637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7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15〕1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5-5637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07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15〕10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07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洮政发〔2015〕10号

市直各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提高建管能力和水平,打造功能完备、管理高效、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结合洮南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做优规划设计,严格审批流程

  1.完善规划编制修订。围绕我市历史文化底蕴、区域整体风貌、楼房商业用途和住户需求,结合城市阶段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修编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及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注重各项规划之间的科学衔接,着力构建“多规合一”的综合地下管廊规划体系。

  2.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严格履行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容积率、建筑红线等规划强制性内容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履行法定程序,严禁越级、越权审批规划。实行规划公示监督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提高工程设计水平。根据城市发展控制性详规,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区位功能、整体效果等方面因素,聘请多家高资质专业设计机构,从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施设计,优中选优,推进城市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4.严格把关市场准入。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机制和开发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围绕开发企业综合实力、资质资格、信誉等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全额收取土地出让金、劳务保障金等相关费用。坚决杜绝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使没有开发实力、存在投机性质的企业无机可乘。

  5.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的审批内容和运转流程,严格履行土地招拍挂及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开发企业的规划设计方案及风貌图,外立面图,鸟瞰图,硬化、绿化、亮化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实行一次合并审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项手续未办理齐全,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坚持依法征收,创新棚改模式

  6.依法履行征收程序。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得擅自提高征收补偿标准和增加奖励补助项目。要搞好市场评估,规范评估行为,加强对评估机构的信用管理和业绩考核。对个别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应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决不能个人代替组织。

  7.优化棚改建设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采取“先建后拆、边建边拆”的模式,选择回迁区位条件优越、半径设置科学合理的地点,高质量建设安置楼房,推行原址回迁和异地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居民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8.探索创新征收模式。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探索实行“货币补偿”和“房票交易”征收安置模式,推动现有存量房屋销售,实现互动双赢。

  9.推行土地一级开发。为科学掌控用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城市有序开发,在集中回迁的基础上,对让出的净地进行适当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三通一平”,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三、严格履行程序,强化工程管理

  10.强化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统一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暂设用房、临时设施、材料堆放等区域的设置要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做到规范、有序、整洁。城管部门对出入口的硬化、水冲设备的设置、出入车辆的卫生条件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卫生实施严格监管。建筑工地开工前,有资质的建设方或施工方必须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验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放线开工。

  11.强化施工监管。加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依法规范工程建设程序,通过招标优选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科学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五员”到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强化竣工验收。科学设置验收项目,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健全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审查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对未按设计方案、图纸施工的,坚决不予验收,严把工程建设最后一关。同时,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拆除工程、暂设、地面硬化、建筑垃圾处置和道路恢复等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场地内及周边整洁有序。

  四、加强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能力

  13.培育引进物业企业。整合资源,精心培育,扶持现有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引进经验丰富、信守承诺的物业企业,对居民小区实施全方位物业管理,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

  14.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住建部门应履行好对物业企业的监管职责,受理业主投诉,纠正物业企业违法违约行为,做好物业企业备案、年检工作。新竣工的居民小区,物业用房、小区绿化、监控系统等物业设施要配套齐全,对未达到标准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15.发挥街道积极作用。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对小区管理委员会和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保证老旧小区、弃管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同时,协助相关部门调解处理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业主之间的纠纷,保证小区物业服务正常开展。

  五、强化市政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16.加强日常维护。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力度,可施工季节实行全天候巡查维护制度,建立巡查维护日志,详细记录每日工作情况。对发现损毁的设施,原则上2日内必须修复。要常态保持路灯、地下井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排水管线畅通,人行道彩砖完好无损,路边石整齐美观,及时修补市区路面及坑槽。

  17.加强设施监管。健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城市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对破坏公共设施的,依法予以严处,提高群众参与保护城市公共设施的积极性。

  18.统一破路审批。因工程施工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工程主体单位向市规划管理处提出申请,对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的,委托有资质的测绘设计单位进行实际测绘,出具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持审批手续到城管部门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并按标准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逐步推行供热、供电、给排水、燃气、通讯等地下管线“多网合一”。

  19. 加强破路施工管理。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破路施工管理,建立权责一致的管理体系,制定系统完备的管理程序。加强宣传,扩大知情面,施工时设立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施工主体、完成时限等内容。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实行全封闭围挡,并分段施工,挖掘出的渣土立即清运出现场。破坏的道路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时限进行修复,并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验收。

  六、整治市容市貌,依法从严查处

  20.规范牌匾管理。新审批设立的牌匾要做到材料优质、尺寸标准、灯效明显,逐步由平面向立体发展。对现有牌匾进行普查登记、建档管理,制定专项规划,规范牌匾、户外广告等管理,保证各类商户牌匾整齐美观。

  21.整治市容环境。加大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上的悬挂物、悬浮物、各类小广告和残缺标志牌等清理力度,规范设置各类设施,及时整修破损的公共设施。加强对悬挂宣传条幅的管理,规定时间,并在指定地点悬挂。各类架空、附墙的线缆要规范、有序,附墙线缆要隐蔽设置,美化城市空间。

  22.整治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合理划定道路泊车区位,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切实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3.整治经营秩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加强管理路边摊点、临时二手车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合理规划早餐网点、小菜市场及其他临时市场,加快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步伐,确保引摊入市、还路于民、摊收场清。

  24.整治工程运输。加强对市区内工程运输车辆监管,运载渣土、零星建筑垃圾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密封闭,防止运输物沿途散落,并按城管、交管部门规定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和处置,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严处。

  25.整治城市噪音。事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治理市区内建筑工地、班车喊站、临时摊点喇叭和商户外置音箱产生的扰民行为,为市民创造安静的环境。

  26.整治城市污染。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污水达标排放。依法取缔市区内小锅炉,减轻粉尘、烟气等对空气造成的污染。

  27.实行全天候保洁。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实施城市洁净工程,严格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加强城市二级保洁,全天候立体化管理市区内全部街路,常态保持市区环境整洁,卫生清洁。对挖掘道路、绿化修剪、维修施工等产生的垃圾,按照“谁制造、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清理,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路无附着物,路边石交角整齐、洁净。

  28.实行无死角清运。加大设施投入力度,在市区街路统一摆放垃圾桶、果皮箱,通过垃圾定点收储、专车密闭清运等方式,做到日产日清,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冬季积雪清运机械化程度,严格按照市区清雪标准,做到及时清运,确保出行安全方便。

  29.加强违建日常巡查。城市建成区内实行网格化专人管理,城乡结合部以属地乡(镇)管理为主,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以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为治理重点,全面清查辖区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强化源头管控,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0.从严治理违建行为。城管部门要强化违建治理措施,细化管理责任,加大对私搭乱建、超期临建和擅自违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处,绝不允许以罚代批、以罚代建行为发生。对工作中发生的营私舞弊、纵容包庇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责任人。

  七、提高绿化标准,健全管护机制

  31.科学搞好绿化设计。立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以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城区街路为重点,不断提高城区整体绿化水平,着力提升绿化品位,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绿化体系。

  32.精心遴选绿化苗木。立足绿化品种多样性原则,择优选购适宜我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结合,多引进大苗和成苗,在保证绿化美化效果的同时,力争早成形、快见效。

  33.健全绿化管理机制。要不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健全建管结合、管养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城市内的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做到定期浇水、施肥、喷药、修剪,保证无枯树、无残草、无病虫害,栽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方。

  八、落实工作责任,合力统筹推进

  34.明确职责分工。事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逐一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推进措施,细化责任分解,加强密切协作,确保无缝对接、有序推动,合力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水平。

  35.落实包保责任。按照“分工包保、综合管理、责任到人、全面服务”的原则,对全市的市政设施、市容卫生和景观绿植等实施全面管理。以街路为单位,由住建、城管、林业部门班子成员按职能分别实行专人包保,具体路段由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加强巡查、维护与管理,形成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事事有问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每条街路设立公示板,将包保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职能、联系电话进行统一公示,以市长公开电话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36.推动数字化管理。借鉴发达地区城市建设管理先进经验,探索搭建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单元,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建立日常监管工作台账,通过集成应用电话、微博、QQ、微信等多种网络形式,建立“发现、受理、处置、反馈、督查”的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查,实现对市区的全方位监控、全天候管理。

  37.建全考评机制。综合采取月抽查、季通报、年考核的方式,由市政府督查室组成检查组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实行责任包保的街路进行重点检查,定期进行通报。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