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2-2072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奶牛规模养殖场(园区)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12〕3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2-20728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奶牛规模养殖场(园区)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发〔2012〕3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06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洮南市奶牛规模养殖场(园区)扶持政策的通知

洮政发〔201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洮南市奶牛规模养殖场(园区)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十七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6日

洮南市奶牛规模养殖场(园区)扶持政策

  为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小区建设,推进全市奶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奶牛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现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全面推进奶牛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从2012年1月起至2013年12月止,全市不再支持奶牛散养,扶持发展50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园区现代养殖。

  二、优先安排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用地。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需用土地的,占用地属于国有的,经市政府批准后能划拨无偿使用的可无偿划拨,否则,可廉价租用;属于集体土地的(除在册耕地外),经乡、村两级同意后,可无偿使用或廉价租用。上述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否则,无偿收回。

  三、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发改、农电、水利、交通等部门能列为专项配套建设的,要优先列入。

  四、凡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从我市域外购入奶牛的,对一次性购进日均产奶量20公斤的泌乳牛10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1000元的资金补贴支持。

  五、凡新建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存栏规模1000头以上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每个给予15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对改扩建之后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且存栏规模达到1000头以上的,每个给予10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对新(改)建成的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且存栏规模达到500头以上的,每个给予5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

  六、优先安排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草原、饲料地承包,并优先安排相关项目申报。对建设大型青贮窖的:

  (一)存栏奶牛在150—3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青(黄)贮窖建设容积达到1300—2600立方米,年青(黄)贮饲料达到900—1800吨,可享受3万元资金补助。

  (二)存栏奶牛在300—5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青(黄)贮窖建设容积达到2600—4300立方米,年青(黄)贮饲料达到1800—3000吨,可享受5万元资金补助。

  (三)存栏奶牛在500—10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青(黄)贮窖建设容积达到4300—8600立方米以上,年青(黄)贮饲料达到3000吨以上的,可享受10万元资金补助。

  (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购置青饲料收获机、打包机、取料机、粉碎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购置资金在5000元以上),可享受购置机械30%的补贴,但每套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七、全面开展奶牛保险,凡规模养殖场(园区)内饲养的后备奶牛和泌乳奶牛参加保险的,养殖户承担30%保费。

  八、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帮助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的单位或个人落实贷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信贷申请,金融部门要优先予以审批。

  九、全面实行奶牛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支优质冻精补贴15元,性控冻精每支补贴80元。

  十、加强奶牛疫病防控,布氏杆菌、口蹄疫防控费用由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