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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洮南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目标 序号 任务 有关要求 责任单位
加强解读回应稳定社会预期 1 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定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落实“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扩大开放等,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同步上传至网站平台公开,并和网站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
文件公布时,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以政府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将经本部门负责任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各级政府办公室实行退文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分别牵头抓好报送解读材料的要件把关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2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要把握公众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映,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牵头抓好落实。
      强化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的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强化权力监督推进
决策和执行公开
3 确保解读 回应效果 围绕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抓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解读中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微直播、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4 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以增强决策透明度。
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5 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按照职责分工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市督查指挥中心、市审计局牵头抓好落实。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6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效公开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政务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抓好落实,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做好省司法厅牵头推进的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任务承接工作,利用执法信息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行职责、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 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推进,各相关部门按工作职能分别落实。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的公开 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政府债务置换和化解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洮南支行、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林草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办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围绕开展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扶贫产业保险政策,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问题,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和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海绵城市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8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深入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税务局等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林草局、市能源办等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市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的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征地补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并有效完善现有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
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健全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全面公开和集中公开。  
10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16〕20号),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增加公开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估报告的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市直部门的数量。推动各级政府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11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化解基层矛盾。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林草局等有关部门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突出做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确保公开到位、监督到位、群众满意。
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12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
优化公开服务加强平台建设     全面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对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差、指南信息不准确、公开电话打不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历年内容重复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13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落实《关于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管理的意见》(白办字﹝2019﹞10号),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中心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适应媒体融合的大趋势,根据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做到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
14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30号)要求,积极创办市级政府公报,开展县(市)区政府创办公报试点工作,实现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网上公开,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集成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进一步清理整合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建立集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12345一号通平台。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16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市政府确保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比重不低于4%,发挥监督机制刚性约束作用。 市人社局。
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17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切实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各地、各部门每季度应及时向同级档案馆主动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行业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18 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主体分类合理准确,政务信息管理集中到位,9月底前完成专栏升级工作。 市政务服局牵头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估公开评估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认真做好年度报告数字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年报内容应符合《条例》第五十条要求。 市政务服务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注重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19 加强工作衔接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机构改革后工作的连续性,立足工作实际和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积极向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送工作经验。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将择优向国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和省网站相关栏目推荐,并给予鼓励性加分。 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办、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别落实。
严格绩效考评标准,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和创新成效突出的单位,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中给予鼓励性加分。 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