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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北部新城新发东路1455号;邮编:137100;电话:0436-6330910;传真:0436-6330910;联系人:张莹)。

2019年,洮南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政务公组〔20191号),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保密审查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位推动

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订并印发了《洮南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局机关各处室的职责任务和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洮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任务落实责任台账,以扎实的工作促落实、优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洮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二)强化学习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局先后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可视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要点等方式,对局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广泛宣传教育。9月份,举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以宣传贯彻《条例》为主线,邀请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口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题进行授课辅导。通过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为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积极拓宽渠道,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借助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常规手段外,我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我局产生的非涉密信息,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四)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安全开展

为强化政府信息保密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处室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我局将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