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洮南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洮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6—6224751。
一、概述
2016年,洮南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洮南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局领导和科室人员的工作调整,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有负责、有分工、有合作的“三有”工作机制,完善“领导把关、科室配合、人员协作”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规范发文登记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6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我局及时更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等,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16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6年,洮南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网站。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证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洮南市财政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