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洮南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洮南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6—6224751。
一、概述
2011年,洮南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洮南市政府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洮南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二)规范管理,建立制度。及时制定了《洮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设,已建立《洮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洮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做好更新。
(三)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相关精神,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进行传达学习,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一步进行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窗口网站公开发布是洮南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方便公众查询。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结合实际,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了内容迁移工作。丰富了网站内容,本着“索引规范,查找方便”的思路,结合财政工作基本职能,门户网站上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信息、机构职能、帮助、搜索栏等内容,坚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深化公开的重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工作水平、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几个方面设置专栏,及时更新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 我局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距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仍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还不够广。二是政策法规解读力度不够,创新性解读方式较少。对此,我局在 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加大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对涉及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财政业务熟悉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洮南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