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洮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有限,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洮南市广昌路392号;邮编:137100;电话:0436-6224751;传真:0436-6224751)。
一、概述:
2017年,洮南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成效。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结合我局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为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监督考评、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基础和制度保障。
(三)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便民服务职能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这一主渠道的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财政局机构职能、项目建设规划、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政策、工作措施,尤其是重点发布群众关注的民生民利和社会热点问题,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将信息公开延伸。充分运用公开电话、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报纸和网民互动等方式发布市民关心和关注的重要信息。
(四)加强政民互动,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利用门户网站,加大政策措施解读及舆情回应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126条。
2、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报刊、栏版等各种方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力度,深化行政审批,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内容公开,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以下简称《要点》)精神,落实公开任务,加大措施力度,推进政务阳光透明落到实处。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要点》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化抓好我局重点领域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按照《要点》要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五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利用政府网站,新闻等渠道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给予解读,通过在线交流、新闻媒体做好热点回应工作,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六是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七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学习纳入全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洮南市财政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