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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布署。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团结西路1506号;邮编:137100;电话:0436-6240571;联系人:贾志博)。现将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建设。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主要发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动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等项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公开的信息中无任何虚假、不完整的信息。主动在办公楼廊道墙面设置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确保时效性,及时性与保密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无任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广泛和深入。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