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残联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市残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单位2012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条例》规定,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初专门调整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二)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单位政务公开栏、县内有关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单位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有关业务科室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同时充分利用市内相关媒体,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残疾人办证、劳动就业咨询、技能培训、康复服务等事项。据统计,一年来,已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约310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场咨询服务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