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电子版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政务服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四楼;邮编:137100;电话:0436—6335203;传真:0436—6335203;电子邮箱:tnzwfwj@163.com;联系人:李求是)。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以刘广旭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局党办,李求是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调整全员岗位分工,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开展资料整理上报、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等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到:年末进行自查总结,档案资料按时归卷,整理规范。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扩大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政务服务局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深入发动,利用民生大厦LED屏广泛宣传阳光政务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将政务大厅涉及到的基层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予以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我局通过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由李求是组织领导,担任宣讲员,力求以点带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强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
我局通过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门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五)切实落实政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局定时清查虚假和不完整的信息并及时处理,网站公开的信息也严格按照市要求及时更新,2020年我局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条。
3.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0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4.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工作。2020年度我局无人提出申请公开请求,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5.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投诉件,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实行办事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多形式公开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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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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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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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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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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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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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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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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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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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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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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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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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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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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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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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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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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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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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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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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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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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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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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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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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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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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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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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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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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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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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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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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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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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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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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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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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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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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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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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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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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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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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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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入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
一是升级平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及管理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定期组织人员向上级对接,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政务服务局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