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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的通知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站、队、国土资源所:

一、监督的机构

由监察科牵头,抽调各科室人员组成监督小组。

二、监督的对象

各科室、分局、站(队)、国土所及其工作人员。

三、监督的内容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命令、决定情况,执行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决议情况;

(二)依照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情况,各单位、各窗口及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文明礼貌的良好办事氛围情况;

(四)落实廉政守则、准则、职业道德规范等廉政勤政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禁止“吃、拿、卡、要、报”情况;

(六)摆放桌牌、佩戴胸牌及上下班纪律情况;

(七)行政执法行为履行的效能情况;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四、监督的形式

(一)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

五、监督的方法

(一)监督小组成员参与被监督单位、部门召开的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听取被监督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有关监督事项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记录、工作制度及其他资料;

(三)现场查看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四)向被监督对象或有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六、监督结果的处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问题的性质及情况轻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信息公开方式:公开)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