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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局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的通知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局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站、队、国土资源所:

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信访接待日定为每周四下午200时至430时。接待人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信访接待日规定的时间内,接待人要按信访接待日程表安排,在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工作。

二、接待人要认真填写接待来访登记表,并做好笔录。

三、接待人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规定的问题应给予及时妥善处理;对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或需要交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要做出明确具体批示并限期报告处理结果;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向局领导班子报告。

四、为便于信访问题的及时处理,接待人在接待来访时可视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参与接待。

五、接待人在接待日中遇有出差、出席会议等情况由局信访办主任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六、信访接待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信息公开方式:公开)

 

洮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