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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11-30    点击数:

  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特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立足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 

  2.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网站公开。在“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政务公示栏上公开。通过局公示栏将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3.利用洮南电视台《聚焦城管》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2.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2012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1.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2.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提高信息编制水平。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0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