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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洮南市社会保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订了《洮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洮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和信息公开要求,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和相关解读。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加强信息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适时对局网站栏目进行更新调整,使网站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我局积极拓宽渠道,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机构职能公开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公开信息1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开信息3条,失业保险公开信息1条,综合管理公开信息2,其他公开信息1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能够及时回复。

  (四)完善发文流程,加强保密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分管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信息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是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我局将以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

  洮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