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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洮南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7-02-08    点击数:

洮南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公布《洮南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我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实施《湛江市环保局2016年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上网,做到既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又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过泄密问题,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构筑平台,完善载体。扎实抓好环保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服务窗口“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打造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化平台。

   一是抓好洮南环保网站建设。强化环保网作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加强安全监控,规范后台管理,确保网站各项功能正常运行。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建设,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016年,我局通过洮南市环保网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300多条。

    二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将行政审批事项由20项调整为18项,杜绝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事项入网率达到100%,网上业务办理量达到87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我局坚持把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环评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2016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9个(同比增长90.4%),有效推动了洮南经济发展。

(三)拓宽渠道,提升水平。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结合“六”世界环境日和“地球日”宣传工作,积极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环保宣传资料2千多册,积极营造环保良好风尚。组织环保专家、环保志愿者到企业、学校开展环保讲座20多场,进一步拓宽了公众参与环保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完善城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洮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洮南市环保网等,实时查询市区6个监测站点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均值及日均值。建立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向社会发布未来两天空气质量预报,进一步满足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按标准公开的监测数据,以及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报告以及个常规监测断面,定期公开入海河口水质监测信息。

     (三)环保审批信息实现全面公开。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做到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全过程信息公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及时公开公众参与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受理前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制度,确保做到阳光审批。2016年,我局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信息90条,环保审批文件信息55条,项目公众参与信息50条。

    (四)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全面公开重点污染源名录,涉及4家企业;每季度公开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每年公开全市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年报,确保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扎实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和程序等信息;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的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及处罚决定文书号等信息进行公开。

    (五)群众投诉问题查处情况及时公开。畅通信、访、电、网等信访渠道,严格按照《吉林省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工作,通过洮南市环保网及时答复网民提出的环境问题10多个,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答复信访投诉案件38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4件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全部依法依规办结。

    四、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