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2220881MB0U19606A/2021-07679
分  类: 扶贫协作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标      题: 洮南市“防返贫监测专岗”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洮乡振发[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索引号: 12220881MB0U19606A/2021-07679 分  类: 扶贫协作 ;  公告
发文机关: 洮南市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标  题: 洮南市“防返贫监测专岗”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洮乡振发[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洮南市"防返贫监测专岗"管理办法

  洮乡振发[2021]17号

  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岗位设置的主要对象及条件

  各行政村开发设立的"防返贫监测专岗"人员,主要是面向已脱贫人口招聘,年龄为18—45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已脱贫人口,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能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热爱扶贫事业,熟悉和了解当地风土人情。

  二、岗位的设置和管理

  (一)岗位设置

  防返贫监测专岗由各乡镇组织村级在本村已脱贫人口中选聘,市乡村振兴部门与专岗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由村级负责对上岗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防返贫监测专岗不得从正在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中重复聘用。

  二)岗位的管理

  防返贫监测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岗位人员退补程序遵照设置程序。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被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考核情况作为能否继续上岗的重要依据。

  三、岗位工资的标准和发放

  (一)岗位工资标准

  每月每人1500元(试用期为每月每人500元)

  (二)岗位工资发放程序

  岗位工资按季发放。每季度末,经乡镇统计后上报至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将工资款项拨付至乡镇账户,再由乡镇通过转账进行工资发放。

  四、工作要求

  防返贫监测专岗是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作为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村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要及时解聘并停发岗位工资。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工资的集体和个人,严肃追缴全部违规资金。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洮南市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