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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点击数: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规定,现公布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积极作用,相关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带领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运营、内容更新、信息发布等专业性工作。根据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科室任务分工,使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有序有效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并且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对发布的信息重新排版。 

(三)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效公开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行职责、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 

(四)聚焦政策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引用国家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引用地方行政法规的,要使用吉林省人大网站或吉林日报公开发布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单位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公开,对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公开的信息中无任何虚假、不完整的信息。主动在政务大厅一楼窗口设置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信息予以公示,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确保时效性,及时性与保密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2年度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

(三)主动公开情况。我局202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公示17件,规范性文件7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去的了一些成就,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公开意识和深度有待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根据公众需求,积极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信息上报和更新工作,制定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30日内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