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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瓦房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邮编:137119;电话:0436-6632111;联系人:李琦)。现将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位推动

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任务落实责任台账,以扎实的工作促落实、优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二)强化学习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传播普及,我镇先后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可视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要点等方式,对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广泛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意识,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适时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调整,使网站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积极拓宽渠道,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同时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结果网上公开,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动态公开,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四)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安全开展

为强化政府信息保密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为此,我镇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镇将以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洮南市瓦房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