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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大通乡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人民政府大通乡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电子版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人民政府大通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大通乡惠清村;邮编:137116;电话:0436-6752315;传真:0436-6752315;联系人:崔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订并印发了《洮南市大通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指导各站、办、所开展全乡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出台《洮南市大通乡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以扎实的工作促落实、优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洮南市大通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为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实际效果,开展各村“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深入发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利用各村LED屏广泛宣传阳光政务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将各村涉及的基层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予以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组织宣讲员以点带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我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乡政务工作、政府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门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1.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度,我乡定时清查虚假和不完整的信息并及时处理,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14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市要求及时更新。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工作。我乡大多信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2023年度并无人提出申请公开请求,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4.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投诉件,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为此,我乡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乡将以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扎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洮南市大通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