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现公布洮南市人民政府大通乡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电子版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洮南市人民政府大通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洮南市大通乡惠清村;邮编:137116;电话:0436-6754778;传真:0436-6754778;联系人:姜力)。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制订并印发了《洮南市大通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指导各站、办、所开展全乡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出台《洮南市大通乡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加强政策措施解读、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以扎实的工作促落实、优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洮南市大通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为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实际效果,开展各村“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深入发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利用各村LED屏广泛宣传阳光政务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工作将各村涉及的基层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予以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组织宣讲员以点带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乡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我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乡政务工作、政府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统计、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所有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门负责工作人员统一发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1.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度,我乡定时清查虚假和不完整的信息并及时处理,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21条。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市要求及时更新。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工作。我乡大多信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2021年度并无人提出申请公开请求,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4.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投诉件,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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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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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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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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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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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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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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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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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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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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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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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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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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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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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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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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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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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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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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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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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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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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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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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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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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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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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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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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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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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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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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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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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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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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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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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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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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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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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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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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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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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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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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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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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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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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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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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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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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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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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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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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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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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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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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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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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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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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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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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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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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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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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政府信息提供发布不及时,公开形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不能做到活学活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个别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文件制发中不愿公开、不主动公开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为此,我乡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洮南市大通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