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0-13571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0〕3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20-13571 分  类: 公路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20〕3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函〔2020〕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场、办,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松原扶余“10·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及白城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从2020年10月6日起至12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白城市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我市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以集中治理交通秩序、整改风险隐患路段、严管重点车辆、打击突出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有效治理改善交通安全秩序,有效整改道路风险隐患点段,有效遏制“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徐铭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赵 江    市交通局局长

       赵玉新    市应急局局长

       高龙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农机管理总站、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人保财险公司、市城管局、市林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联合督导检查等职能任务,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国栋担任。

  三、主要措施

  (一)紧盯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两违”行为。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为重点整治车辆,以通往农村田地、采摘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整治道路,以5时至8时、17时至20时为重点整治时段,采取高频巡控、错时执法、弹性勤务的管理模式,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致祸违法行为,有效发挥震慑作用。农村公路超员和违法载人处罚量同比要增加20%以上。要坚持疏堵结合,全力解决秋收季节农村群众务工出行难题,增开农村临时客运班线班次,动员市乡干部、机关事业单位、运输企业和志愿者,立即抓好对接包保派车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治理农机车辆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建立公安、交通、农机管理部门“三位一体”联合执法模式,强化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农村县乡重点道路安全管控,联合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醉驾、假套牌、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强化村屯、田间地头等重点部位管控,上门开展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市公安局、市农机管理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整治农村“四无”车辆。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管交通作用,依托“一村一警”“两站两员”等力量,开展农村摩托车、农用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基础档案,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清理整顿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四无”车辆,建立管理台账,守住城镇主要入口、农村大集等关键路段,看住主要节假日、农村集市等关键时间,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进一步强化警保合作,对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实行落籍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设置过渡期,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减少“四无”车辆存量。(市公安局牵头,市人保财险配合)

  4.着力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加快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持续深化“交巡合一”改革,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管交通职能作用,补齐交通管理“盲区”,彻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问题。落实市政府负总责,市政府领导包保乡镇,乡(镇)政府主管主抓、乡(镇)领导包保村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农村交通管理力量的人员、经费、设施保障。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全面推广驻村辅警兼任劝导员的工作做法,以赋能增薪的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效。针对农村交通安全和交管警力现状进行调研,2020年底前向市政府报告。(市公安局牵头,市人保财险配合)

  (二)紧盯风险隐患路段排查整治。

  5.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以桥梁、公铁涵洞、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农村公路、城乡结合部道路和校车通行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明确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对排查出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要挂牌督办,2020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工作完成之前,要增设临时交通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增加巡逻频次,强化安全管控。(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公路交通组织建设。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全面摸排现状、科学统筹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和停车让行标志,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要加大投入,切实开展支路接入主路路口“坡改平”排查治理工作。(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7.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组织开展国省县乡公路限速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查找漏点、科学论证,进一步解决个别路段限速不合理、限速标志缺失等问题。按标准制定县级及以下公路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设置流程,确保公路限速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8.加强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检查,逐一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清理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管问题。全面整治以政府招商名义等形式挂靠的空壳运输企业,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对逾期未报废、未检验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坚决禁止上路行驶,隐患问题要全部清零。(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配合)

  (四)紧盯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

  10.健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和驾驶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加强卧铺客车、57座以上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实行总量控制,严管大型营运车辆营运资质交易和道路运输证审核。全面清理整治“黑校车”,加强校车服务保障,提高校车配置率。(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六率”。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严格落实“三见面”和运输企业档案化管理制度,把行政管理监督责任、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家运输企业、每台重点车辆、每名重点驾驶人。要集中清理整顿域外“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长期违规在我市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集中清理整顿我市“两客一危”车辆长期违规异地经营行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督促企业对相关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以上、违法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紧盯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12.实施高频巡控勤务保障。在公路上,启动全部交巡警执法服务站、路警联动超限检测站;在乡村,启动全部交通安全劝导站;在城区,严格执行交巡警“网格化”巡控机制,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村屯出入口、城区重要部位、校园周边等关键节点。坚持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特别是在国省干线和农村地区,全面实行交巡警公路中队与农村派出所“捆绑式”联勤联动执法模式,每月至少组织3 次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弥补交通勤务“空白”。(市公安局负责)

  13.严查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整治原则,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在公路,以国省干线、农村道路为重点,依托交巡警公路执法服务站和农村劝导站,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及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城区,以餐饮娱乐、KTV、酒吧等场所集中街路为重点,持续开展夜检夜查统一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市区路口通行安全管理,严查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以上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量同比增加10%。(市公安局负责)

  14.加大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路警联合执法机制,依托路警联动治超站点,强力整治“百吨王”。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矿山、水泥、砂石等企业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等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2020年底前称重设施安装率达到70%以上,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整治。精准分析研判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规律和违法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合理规划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禁行限行区域,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紧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16.公开曝光交通安全隐患。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每月开展一次“大曝光”活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加强交通安全提示警示,通过“双微”平台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通过印发“交通安全提示卡”,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两个教育”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农村“大喇叭”,宣传道路“打场晒粮”危害性,坚决防止堆物作业、乱停滥放、牲畜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全市各部门务必提高对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要认识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错误思想。将交通安全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研究部署,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长效机制,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的能力水平,超前消除风险隐患。

  (二)压实责任,联动共治。全市各部门务必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分线分工,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执行死亡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公安、交通、应急、教育、农机、工信、市监、人保财险、林草等部门,要在交通安全委员会机制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共治,对重点、疑难、复杂问题,以召开交通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形式,逐一破解;构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统筹好专项整治和服务民生工作,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施护秋保收、服务企业的务实举措,实现两手抓、两不误。密切关注秋冬季节天气变化,针对团雾、雾霾、雨雪等恶劣天气,建立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救援的交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督导,强化问责。全市各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交安委将成立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 次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调度检查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相关情况在全市通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执法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政策解读:《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