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9-09378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19〕4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881013595752K/2019-09378 分  类: 土地 ; 通知
发文机关: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标      题: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洮政办函〔2019〕4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洮政办函〔201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局,街道办事处:

  现将《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惩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139号)和《白城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白自然资字〔2019〕5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和白城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彻底整治整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全市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全面规范全市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对全市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重点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非农业建设,以及违法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行为进行严肃彻底地清理整治。

  三、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此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清查力度,及时将各乡(镇)国土所上报的《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进行汇总,填写《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向政府汇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

  市法院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占地案件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按照法律规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公安部门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占地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受理、侦办各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指定专人参与此次联合执法等活动,依法查处各类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部门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自然资源税费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负责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接收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的罚没物品(包括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予以处置;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用地的业主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业户依法予以取缔;

  市监部门依法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占地业主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取缔;

  城管部门对此次清理涉及规划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建筑依法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环保部门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占地业户采取相应措施,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及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林草部门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草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建筑予以拆除;

  水利部门对此次清查出的违法占用水利设施用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建筑予以拆除;

  市电视台负责此次行动的新闻报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从2019年4月中旬至7月中旬。

  (一)集中清查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各乡(镇)国土所结合卫片执法、例行督察、环保督察、大棚房问题图斑及另案处理问题以及上级交办、部门移交、信访举报、日常巡查等各类线索,对本乡镇所有违法用地、破坏耕地、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土地用途等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填报《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由乡(镇)国土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局。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6月27日)。

  市自然资源局对清查出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都要建立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案件销号制度,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同时,要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整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对违法违纪责任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乡镇发生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以及对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6月28日至7月15日)。

  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市专项行动清理排查、问题查处和整治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并于7月15日前将验收报告报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全面清理排查辖区内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重点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非农业建设,以及违法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等行为,集中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做到统一行动、统一步骤、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加强违法占地的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市监等部门特别要加强对已关闭的违法用地业户的巡查检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不报告、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协调配合,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拆除,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四)坚持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清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农地姓农底线。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开展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成立洮南市土地执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天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员:鲁延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永德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伟民 市环保局副局长

      苏青海 市市监局副局长

      陈月德 市林草局副局长

      崔志欣 市城管局副局长

      程晓元 市电视台副台长

      项国科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主任科员

      吴玉山 市住建局主任科员

      佟向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鲁延臣兼任,负责对专项行动协调、指导、监督和验收等具体工作。

  附件:1.“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2.“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


1.“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
2.“土地执法百日攻坚”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docx